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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联系

2021年6月11日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gzzscqlaw.cn/

  燕凤琴,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煜鹏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合同等;

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复制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发票等等。

2、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原告具有某种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该秘密的研发及形成的材料、受让该秘密的合同等;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接触该秘密的证明材料;收买原告工作人员,引诱其泄露该秘密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始设计与工艺文件、技术图纸、有关技术表格和数据照片等。

4、专利侵权案件

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应当提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明,如:侵权产品、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侵权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

5、商标纠纷案件

原告享有商标权的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使用商标的商品,使用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使用商标商品的利润、商标及使用商标的商品的广告宣传等。

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产品及其数量和利润、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等。

二、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1、因侵权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

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著作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5、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专利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著作权纠纷案件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5、特殊知识产权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联系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哪些联系

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

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四,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地域性,这两者的权利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第五,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有时间性,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一般是在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或者作者不是公民的,以首次发表的五十年内为保护期限;专利权自发明之日起的二十年,而外形和设计的期限只能被保护十年,这两者的权利一旦超过有限期限,其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权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综上所述,著作权和专利权存在知识产权、性质相同、独占性、地域性、法律保护期限等方面的相同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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