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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取证”是否违法?著作人身权

2021年7月11日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gzzscqlaw.cn/

 燕凤琴,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煜鹏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陷阱取证”是否违法?

在知识产权纠纷中,尤其是软件的著作权问题,取证将是很困难的事情。那么,如果委派官员擅自潜入对方企业取证,即“陷阱取证”,是否合法呢 “陷阱取证”,涉及到证据的合法性认定。由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种取证方式的合法性没有明文规定




在知识产权纠纷中,尤其是软件的著作权问题,取证将是很困难的事情。那么,如果委派官员擅自潜入对方企业取证,即“陷阱取证”,是否合法呢




“陷阱取证”,涉及到证据的合法性认定。由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种取证方式的合法性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所以“陷阱取证”的取证者的行为,不能够认定为违法。


民事法律原则上不实行法定主义,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简单地适用“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而需要根据利益衡量和价值取向决定其是否合法。“陷阱取证”的行为,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所以不能够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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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人的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权的财产权的基础,同时作品的发表,往往是出版、复制、摄制等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的结果。


  二、作者的署名权。


  作者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人在发表的自己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时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在作品上署名除表明是该作品的创作人外,还表明署名人因此而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作品的修改权。


  对作品的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进行修改、增删的权利,对作者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在保护期内归作者专有。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著作权人的作品一经发表,著作权人即享有创作的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任意增删、改动、歪曲破坏作品的完整,都是著作权法所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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